為何麼我的分享連結不能用了?
如果您的分享連結突然失效了,請檢查下列事項:
- 確認檔案或資料夾並未移動、重新命名或刪除。想讓連結重新恢復作用,請將檔案或資料夾移動至原來的位置、變更回原來的名稱、或將它還原。
- 確認您並未停用連結。登入 Dropbox 網站,按一下左側邊欄的 [連結]。如果您在清單中沒有看見該連結,可能是您之前把它移除了。您只需要建立新連結即可。
- 確認連結尚未過期。若您是 Dropbox Pro 或 Dropbox Business 的使用者,而您之前為您建立的分享連結設定了到期日,那可能是連結到期了。若是如此,請您建立新連結。
- 詢問共享資料夾擁有者。若您是 Dropbox Business 使用者或是工作團隊使用者,且您透過連結分享了一個存在共享資料夾中的檔案,那可能是資料夾擁有者變更了共享設定,禁止團隊成員將連結與外部人員分享。
- 請與您的管理員聯絡,確認您的團隊是否有任何相關的資料分享規定。若您是 Dropbox Business 的使用者,您的管理員可能停用了與外部人員分享連結的功能。如果是這個情形的話,除非管理員將連結的檢視權限重新開放,否則外部人員將無法使用您建立的分享連結。
版權內容相關重要注意事項
您應該只為您有法定權利與他人共享的檔案建立分享連結 (例如:您自己創作的文件、相片、軟體、音樂和影片)。除非您擁有某個檔案的著作權,或已得到著作權擁有者的授權,否則您沒有權利共享這些檔案。就算您是購買或合法取得影片、音樂、電子書或軟體,也不代表您有權利透過網路與第三方分享這些內容。
如果您不確定您是否擁有共享某些檔案的法定權利,您就不應該共享這些檔案。當您透過分享連結進行分享,代表您認為這些檔案都沒有違反 Dropbox 的服務條款,並且您擁有這些檔案的著作權,或已得到著作權擁有者的授權可以共享這些檔案。依照 Dropbox 的政策,若使用者屢次違反著作權規範,或其帳戶被控有侵權之虞,Dropbox 將終止該帳戶。如果您持續共享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檔案,我們會終止您的帳戶。
想要瞭解更多 Dropbox 版權政策,請瀏覽 Dropbox 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頁面。


